新业·行研 |我国安防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发表时间:2021-09-08 11:15 回顾我国安防企业的发展,最早能追溯到改革开发之初,深圳作为改革开发的先行区引进了三星、泰科、博世等一众国外知名安防企业的产品,并从零到一,培养起了中国最早的一批安防产品代理商,此时,中国的安防市场还是外商的天下。 而伴随着电子制造业的发展以及供应链体系的完善,深圳本土安防快速崛起,曾一度孕育了出近四千家安防企业,其中不乏中安消、朗驰创欣、波粒、中兴力维、图敏、黄河等一众在中国安防史上曾赫赫有名的企业存在。 而由于当时国外市场尚未打开,国内存在着激烈的低价、同质化竞争且当时杭州正大力发展制造业而深圳以发展第三产业、高精尖类的科技为主,深圳的安防企业遭受到了严重的“内卷”和来自杭州“海大宇”的“降维”打击。 最终深圳的安防企业淡出了中国的安防市场,杭州的“海大宇”抓住了这黄金的十余年崛起,奠定了此后的霸主地位。 2006-2020年海康威视的业务总收入 2005-2020年大华股份的营业总收入 数据来源:公司财报、wind整理 安防行业的发展脉络 据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的年鉴所统计的数据表示,从2011年起视频监控系统的产值已占全部电子安防产品的一半以上。 根据中安网2018年所统计的安防行业产品结构显示,视频监控占安防产品的50%以上,而在《中国安防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提到,在“十三五”期间,安防行业总产值中,视频监控约占55%,可以说视频监控已经占据了安防产品的半壁江山。 2018年安防行业产品结构 数据来源:中安网 因此,我们可从由技术驱动视频监控的革新换代来看安防行业发展的四个阶段:模拟监控、数字监控、网络高清监控、智能监控。 安防产业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招商银行研究院 模拟监控阶段(1979-1999):早期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的模拟摄像机,后端的视频矩阵、磁带录像机(VCR)和电视墙构成,具有成本高、图像模糊、存储容量小、无法远程监控的缺点。这一阶段的安防设备由海外企业垄断,中国本土企业主要担任代理商的角色。 数字监控阶段(2000-2010):20 世纪 90 年代出现的 DVR(DigitalVideo Record,数字硬盘录像机)实现了图像编解码、存储、网络访问等多种功能,很好地解决了 VCR 难于长期保持、空间占用大等问题,逐步取代了 VCR 和视频矩阵。在这一阶段,中国本土企业自主研发了视频编解码算法,推出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正式从后端切入了视频监控产品市场,诞生了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汉邦高科等企业。 网络高清监控阶段(2011-2016):前端的模拟摄像机被网络高清摄像机替代,后端采用了NVR(网络硬盘录像机)作为存储设备。网络监控系统内置了数字化压缩控制器和基于 WEB 的操作系统,可以直接将视频数据通过网络送至终端用户。 智能监控阶段(2016及以后):随着2016年以来人工智能技术在视频分析领域的突破,视频监控走向智能化,从被动识别到主动识别过度。这一阶段,视频监控与视频分析、深度学习、云计算等领域进行产业融合,不仅提高了安防摄像头的识别能力,更会拓展安防产业的边界,重塑行业格局。 2007-2017年中国安防行业市场规模及同比增速 1996年3月3日,公安部出台的《“九五”公安工作纲要》中提出“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在“科技强警”的战略推动下,中国的平安城市建设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金盾工程是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建立一套多层次集成系统,增强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执法的能力。金盾工程为期 5 年,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为 2003—2005 年,第二期为 2006 年以后。金盾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全国公安通信网、全国犯罪信息中心、全国公安指挥中心和全国公共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其中全国公安通信网又分为三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 由于金盾工程建设的三级网络无法满足全国大规模联网的需要,所以随后推出了3111工程。3111工程由公安部牵头启动,并首先在全国22个城市试点实施,主要任务是建设省、市、县级大型视频监控和报警网。在具体实施中,试点省份各选出一个试点城市,试点城市再选出一个试点县,试点县再选出一个社区或派出所,建立一个联动安防网。 天网工程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由公安部联合工信部等相关部委共同建设。天网工程的任务是建设一个大规模的分布式视频监控网络,在公安系统内部的部级、省级和市县级之间共享信息。 雪亮工程是天网工程的进一步拓展,主要任务是将县、乡、村的视频监控系统介入到县级和国家级监控平台上,同时建立包含执法、应急服务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的视频数据分享机制。“雪亮工程”与之前的平安城市建设所采用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都比较一致,但区别在于从作战属性转向服务属性,侧重于群防群治、公共安全、巡防、环境监控等。 作者/黄科华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布的信息,除署名外,均来源于互联网等公开渠道,版权归原著作权人或机构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